新闻动态

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动态 > 行业新闻 >

农业农村部《新四个办法》事关养猪人、兽医、屠宰场

发布日期:2022-09-22 08:19:33浏览次数:0
就在9月7号农业农村部的第九次常务会议提案上更新了四个办法,分别是:

图片

《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》

图片

《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》

将在10月1日起施行生效。

图片

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》

图片

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》

将自12月1日起施行生效。

那么新实施的跟以往的有啥不同呢?
这次的改革主要针对的是动物诊所,动物医院以及其他提供动物诊疗的服务机构设置了许可条件。进一步明确了动物诊疗范围,诊疗包括动物的健康检查,采样,剖检,配药,给药,针灸,手术,填写诊断书,出具动物诊疗有关证明文件等,计划了乡村职业兽医资格考试和备案规定。
对于动物检疫管理办法,本次修订完善了从检疫规程到申报,受理,实施检疫等环节的多项制度,明确动物检疫对象,检疫范围和检疫程序,强化落地报告,调运实行货主、承运人接收动物的养殖或屠宰场双报告制度。
总的来说就是这次的修订针对兽医诊所,宠物医院等增加了门槛,完善了动检的流程。你觉得这次新的四个办法会对养殖业带来影响吗?评论区留言告诉我吧。


微信扫码 关注我们

  • 24小时咨询热线

    24小时咨询热线400-001-6807

  • 移动电话18530948588

Copyright 2002-2023 开封金万德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地址:开封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  豫ICP备2022018638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