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业农村部《新四个办法》事关养猪人、兽医、屠宰场
发布日期:2022-09-22 08:19:33 浏览次数:0
就在9月7号农业农村部的第九次常务会议提案上更新了四个办法,分别是:
《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》

《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》
将在10月1日起施行生效。

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》

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》
将自12月1日起施行生效。
这次的改革主要针对的是动物诊所,动物医院以及其他提供动物诊疗的服务机构设置了许可条件。进一步明确了动物诊疗范围,诊疗包括动物的健康检查,采样,剖检,配药,给药,针灸,手术,填写诊断书,出具动物诊疗有关证明文件等,计划了乡村职业兽医资格考试和备案规定。对于动物检疫管理办法,本次修订完善了从检疫规程到申报,受理,实施检疫等环节的多项制度,明确动物检疫对象,检疫范围和检疫程序,强化落地报告,调运实行货主、承运人接收动物的养殖或屠宰场双报告制度。总的来说就是这次的修订针对兽医诊所,宠物医院等增加了门槛,完善了动检的流程。你觉得这次新的四个办法会对养殖业带来影响吗?评论区留言告诉我吧。